大会决定
[其他决定]

66/503. 议程的通过和议程项目的分配

  2011年9月16日大会第2次全体会议根据总务委员会第一次报告所载建议,1通过了第六十六届会议议程2和议程项目的分配。 3

  大会同次会议根据总务委员会第一次报告所载建议,4决定在第六十六届会议议程标题B(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下列入题为“科摩罗马约特岛问题”的项目,但有一项谅解,即大会将不审议该项目。

  大会同次会议还根据总务委员会第一次报告所载建议,5决定推迟审议题为“马达加斯加格洛里厄斯群岛、新胡安岛、欧罗巴岛和印度巴萨斯岛问题”的项目,并将其列入第六十七届会议临时议程。

  2011年10月17日大会第35次全体会议根据秘书长的建议,6放弃议事规则第40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在第六十六届会议议程标题I(组织、行政和其他事项)下,增列项目115分项(k),题为“任命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并将其分配给第五委员会。

  2011年11月9日大会第52次全体会议根据总务委员会第二次报告7所载建议,决定在第六十六届会议议程中增列一个题为“给予西非经济货币联盟大会观察员地位”的项目,列入标题I(组织、行政和其他事项)之下,并将其分配给第六委员会。

  大会同次会议根据总务委员会第二次报告所载建议,8决定在第六十六届会议议程标题I(组织、行政和其他事项)项目115下增列题为“任命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成员”的分项(l),并将其分配给第五委员会。

  2011年12月22日大会第91次全体会议决定直接在全体会议审议议程标题A(根据大会决议和联合国最近的会议,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和可持续发展)项目22下题为“第四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后续行动”的分项(a),并尽快进行决定草案9的审议。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