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其他决定]

66/549. 佩雷斯-格雷罗南南合作信托基金

  2011年12月22日大会第91次全体会议根据第二委员会的建议,1回顾其1983年12月20日第38/201号决议、1986年12月8日第41/457号决定和核可联合国南南合作高级别会议内罗毕成果文件的2009年12月21日第64/222号决议,决定将佩雷斯-格雷罗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和技术合作信托基金更名为“佩雷斯-格雷罗南南合作信托基金”。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