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7/404. 选举方案和协调委员会七名成员.

  2012年11月12日大会第34次全体会议根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提名,1并按照理事会1976年5月14日第2008(LX)号决议附件和1987年12月4日第1987/94号决议第1段以及大会1987年12月17日第42/450号决定,选举博茨瓦纳、法国、秘鲁、俄罗斯联邦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为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成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三年,填补因下列国家任满而出现的七个空缺中的五个空缺:科摩罗、法国、海地、以色列、纳米比亚、俄罗斯联邦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2012年12月14日大会第56次全体会议选举萨尔瓦多为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成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三年。2

  大会同次会议被告知,此后将根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提名选举一名来自西欧和其他国家的成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三年。3

  因此,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由下列29个会员国组成:阿尔及利亚、*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根廷、** 白俄罗斯、** 贝宁、* 博茨瓦纳、*** 巴西、** 保加利亚、** 喀麦隆、** 中国、* 古巴、** 萨尔瓦多、*** 厄立特里亚、* 法国、*** 几内亚、**几内亚比绍、**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意大利、** 日本、* 哈萨克斯坦、** 马来西亚、** 巴基斯坦、** 秘鲁、*** 大韩民国、* 摩尔多瓦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乌拉圭 ** 和津巴布韦。**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