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7/409. 认可投资委员会成员的任命

  2012年11月19日大会第40次全体会议根据第五委员会的建议,1 认可秘书长再次任命林纳•莫赫罗女士为投资委员会成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三年,并再次任命埃米利奥•卡德纳斯先生为委员会成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一年。

  因此,投资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有川正和先生(日本)、** 埃米利奥•卡德纳斯先生(阿根廷)、* 马达夫•达尔先生(印度)、** 蒋小明先生(中国)、* 阿希姆•卡索先生(德国)、* 奈米尔•克尔达尔先生(伊拉克)、** 威廉•麦克多诺先生(美利坚合众国)、* 林纳•莫赫罗女士(博茨瓦纳) *** 和多米尼克•塞内基耶女士(法国)。**

  大会同次会议又根据第五委员会的建议, 2 再次任命埃文•皮克泰先生(瑞士)并任命古梅辛多•奥利韦罗先生(西班牙)和塞西莉亚•雷耶斯女士(菲律宾)为投资委员会临时成员,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一年。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