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7/416. 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灭绝种族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灭绝种族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

  2012年12月24日大会第62次全体会议审议了2012年11月27日秘书长的信,其中转递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灭绝种族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灭绝种族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庭长2012年10月31日的信,1并注意到安全理事会主席2012年12月21日的信,其中提请大会主席注意安理会2012年12月12日第2080(2012)号决议的案文,2决定将国际刑事法庭担任上诉分庭法官的下列常任法官的任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如指派其审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结案,任期则提前结束:

  穆罕默德•居内伊先生(土耳其)

  哈立达•拉希德•汗女士(巴基斯坦)

  阿莱特•拉马鲁松女士(马达加斯加)

  巴赫季亚尔•图兹穆哈梅多夫先生(俄罗斯联邦)

  安德列西亚•瓦斯女士(塞内加尔)。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