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司
管理司由一名司长领导,司长担任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管理司司长。他或她向主任负责,同时也向主管管理事务副秘书长负责,以确保联合国所有条例、规则和指示获得遵守。
该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在机构间一级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就维也纳中心行政安排的所有方面保持联络和谈判;
(b) 协助主任就与执行总部协定有关的所有管理问题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
(c) 根据主管大会和会议管理事务副秘书长在履行他或她在纽约、日内瓦、维也纳和内罗毕提供会议服务的职责方面所确定的政策、程序和做法,为设在维也纳的联合国秘书处各单位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提供会议服务;
(d) 为维也纳国际中心使用者、财产和建筑物提供警卫和安全服务;
(e) 提供支助服务,协调空间规划,其中包括维也纳国际中心共同空间的使用,管理停车场设施并提供商业和通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