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联合国举行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打击不断扩大的犯罪活动的预防犯罪大会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了。
每隔五年举行一次的预防犯罪大会影响着世界各地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国家程序和行业做法。当前,随着许多当代问题包括犯罪问题的全球化使得国际协作成为一项紧迫优先事项,预防犯罪大会变得特别至关重要。联合国为刑事司法制定国际准则的努力并非没有先例。早在1872年,在举行一次为监狱改革提建议的国际会议期间就设立了国际监狱委员会——后来成为国际刑罚和感化委员会。国际刑罚和感化委员会附属于国际联盟,并继续每隔五年举行一次控制犯罪大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刑罚和感化委员会解体,其职能,包括每隔五年举行一次关于控制犯罪问题的国际会议,于1950年转交给了联合国。由此,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大会于1955年在日内瓦举行。
55年后,巴西政府在巴西萨尔瓦多主办第十二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大会,使这个传统继续得以保持。第十二届大会的主题是:“应对全球挑战的综合战略: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系统及其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的发展”。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五十五年
1955年
第一届大会核准了《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1960年
第二届大会建议预防少年犯罪的特别警察服务。
1965年
第三届大会分析了社会变革和犯罪的关系。
1970年
第四届大会呼吁改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防犯罪。
1975年
第五届大会通过了《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1980年
“预防犯罪和生活质量”是第六届大会的主题。第六届大会认识到预防犯罪方案必须以各国的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环境为基础。
1985年
第七届大会大会主题是“为自由、公理、和平与发展而预防犯罪,并通过《米兰行动计划》和几个新的联合国标准。
1990年
第八届大会建议的主题是“预防和控制21世纪有组织犯罪以及恐怖犯罪活动”。
1995年
第九届大会通过增强的国际合作和实际的技术援助来加强法治。
2000年
第十届大会通过《维也纳宣言》承诺各成员国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和刑事司法改革方面的国际合作。
2005年
第十一届大会通过《曼谷宣言》,此至关重要的政治文件奠定了为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努力方向的基础,以防止和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