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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
巴西萨尔瓦多(2010年4月2-19日)


概况介绍

恐怖主义的祸害需要全球做出反应

  “9·11”恐怖主义袭击发生时,只有两个国家加入了前12个关于恐怖主义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书。现在,这一数字达到了105个。还需要加大努力打击威胁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的恐怖主义祸害。

   2006年9月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国际社会藉此决心通过一系列广泛的反恐措施,在尊重法治和人权的承诺支持下,加强全球应对恐怖主义的努力。

   逐步建立16个预防和制止恐怖主义公约和议定书的普遍国家法律框架是国际反应的基石。

评估目前的反恐怖主义公约:

   最初同恐怖主义有关的12个国际法律文书是国际社会于1963年到1999年达成的。这些文书大部分是对具体恐怖事件,例如劫机、绑架人质以及恐怖行动和恐怖组织索要赎金等做出的反应。

   直到2001年,在批准和执行这些文书上进展仍然有限。“9·11”恐怖袭击的发生极大地改变了这一状况,当时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第1373(2001)号决议,呼吁会员国加入这些公约和议定书。

   自第十一届预防犯罪大会以来,国际法律框架有了进一步的推进。2005年通过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并于2007年7月7日生效。《公约》旨在加强国际合作,对那些涉嫌利用放射性材料或核装置实施恐怖主义行动的人进行调查、检举、引渡。截至2009年12月1日,58个国家已经成为《公约》的缔约国。

   2005年,国际社会还就《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以及同威胁海事安全和大陆架固定平台有关的两项议定书所做的实质性改动达成一致。但是,这些实质性变化尚未得到足够多国家的批准/加入,无法生效。

   一个有关国际恐怖主义的综合性公约是大会成立的特设工作组目前谈判的主题。这将包括恐怖主义的定义,并填补目前其他协定所遗留的空白。就综合公约达成一致将是一项重大政治成就。

需要努力增加批准国数量:

   尽管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尚未普遍批准目前的16个文书。但是这并不仅仅是一个签署和批准公约的问题:如果要让文书生效,各国需要充分运行国家反恐法律机制以及执行这些文书的能力。

   2002年,大会批准了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预防恐怖主义处的一个扩大的活动方案,侧重于向提出请求的国家提供法律及反恐相关方面的技术援助。

   自“加强国际反恐法律制度全球项目”2003年1月开始实施以来,168个国家从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预防恐怖主义处的特别法律援助服务中受益。这项努力促使受援助国批准了16个文书中的515处,使得67个国家起草了新的反恐立法或对原立法进行了修订。

   预防恐怖主义处为近9,000名刑事司法官员提供了培训,并继续在批准和立法执行国际文书方面提供援助,重点是那些批准率比较低的文书。

面前的挑战:

   要实现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国际法律文书的普遍批准和充分实施,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截至2009年12月1日,192个会员国中只有3个国家成为所有16个国际法律文书的缔约国,只有120个国家成为12个或更多文书的缔约国。

   仅是批准还不够。还需要更加重视提供援助,以增强国家刑事司法系统的能力,使其能够完全根据法治和人权原则应用反恐法律制度规定。

   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预防恐怖主义处收到的援助请求说明,实地需要更长期、更深入、适合本地的援助,深入参与具体案件调查、检举和裁决的刑事司法从业人员。收到的请求还反映了需要进行专门实质性知识建设和专题领域的建设,例如:核、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海事问题、恐怖主义的筹资以及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恐怖主义活动。关于为恐怖主义受害者提供支持的刑事司法方面,还进一步呼吁预防恐怖主义处在这方面提供能力建设援助。

   当嫌疑犯、受害者、证据、证人、专门知识或犯罪所得不在一国管辖范围之内时,国际合作常常是关键。刑事司法从业人员需要能够处理恐怖主义犯罪以及那些同恐怖主义有关的犯罪,例如贩运和走私毒品、枪支和人口、洗钱、腐败、网络犯罪和与身份有关的犯罪。许多证明行之有效的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办法同样也对打击恐怖主义有用。

   预防恐怖主义处目前依赖预算外资金支付其90%以上业务的运作。需要通过充分增加经常预算资源并提供可预测、多年期和预算外资源,保证充分的资源,以保持该处的技术援助工作持续下去。

   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刑事司法对策打击恐怖主义是全球反对恐怖主义努力的关键,是其他组成部分的支柱和前提。现在,国际社会处于十字路口:在批准和执行同恐怖主义有关国际公约以及议定书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实现普遍批准和充分执行这些国际法律文书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