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工作的报告
第一章:实现和平与安全
10.这一年里,联合国在全球各地作出不懈的努力,防止和解决冲突,巩固和平。从阿富汗到布隆迪,从伊拉克到苏丹,从海地到中东,各地的情势各不相同,联合国运用的手段方法也因地而异。我的特使们通过斡旋,致力达成和平协定,或设法防止冲突剧烈升级。在各冲突地区部署的维持和平人员人数创下纪录,他们开展了复杂的多方面行动,任务不仅是提供安全,而且还包括使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使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能够安全和持久地返回家园;帮助饱受战乱的国家草拟宪法,举行选举,加强人权和法治。联合国各机构、基金和方案都是根据各冲突后社会的特殊需要调整它们所提供的援助。
预防冲突与促成和平
11.没有任何地方比伊拉克更为利害攸关,对全球和平与安全形成更大的挑战。国际社会对实现成功过渡分担着至关重要的责任,这一过渡将导致民族和解,使所有伊拉克人的生活改善。为了伊拉克和全世界,成功是唯一的选择。
12.联合国一直竭尽所能予以协助。在我的伊拉克问题特别代表和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牵头下,联合国在很多不同领域开展工作:推动一个包容、人人均可参与的透明政治过渡进程;提供重建、发展和人道主义援助;促进人权保护、民族和解以及司法和法律改革。尽管不安全的局势仍是一个制约因素,但我始终设法在现有的情况下开展联合国的各项活动。
13.我们持续地对政治过渡作出了众多的贡献是多方面和持续不断的。2004年8月,联合国帮助召开了一次全国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选出了临时全国委员会。联合国还发挥了主导作用,协助伊拉克独立选举委员会于2005年1月成功举行了历史性的选举。过渡国民议会于3月召开,过渡政府于4月组成,此后,伊拉克的政治过渡进入了决定性阶段。联合国正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546(2004)号决议认可的时间表,帮助伊拉克人起草一项永久宪法,并筹备举行立宪全民投票和产生常设政府的选举。
14.2005年6月在布鲁塞尔举行了伊拉克问题国际会议,来自80多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在会上均强调联合国在支持政治进程方面发挥的牵头作用。代表们还对过渡政府决定在联合国支持下成立一个由伊拉克人领导的捐助者协调机制表示欢迎。我希望这次会议将有助于形成势头,使国际社会为伊拉克的政治和经济重建分担更多责任。
15.随着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双方领导人采取的行动带来新的和平希望,以巴冲突的暴力程度急剧下降。2005年2月8日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的首脑会议作出了一系列承诺,包括停止暴力和军事活动的承诺,其目标是重新建立信任并打破怨怨相报的流血循环。尽管正式谈判尚未恢复,但双方同意举行直接讨论,以配合以色列定于8月从加沙地带和西岸北部部分地区撤出的行动。
16.我怀着谨慎的乐观态度欢迎新的势头,意识到很可能会出现挫折和拖延。我于2005年3月访问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在访问期间,我敦促双方通过直接对话和谈判,寻求更多进展。我于5月任命了新的中东和平进程特别协调员兼派驻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个人代表。联合国还参加了促进中东和平的四方会谈,以便保持接触,四方自2004年9月以来举行了五次会议。2005年4月,任命了负责加沙脱离接触特使。尽管有利于和平的气氛好转,我继续对以色列隔离墙及其造成的人道主义影响表示严重关切。应大会的要求,我为设立隔离墙所致损害登记册提议了一个框架。
17.在安全理事会于9月通过了第1559(2004)号决议,接着2005年2月在贝鲁特发生了令人震惊的炸弹袭击,致使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另外20人丧生,黎巴嫩因此成为国际注意焦点。我任命了安全理事会第1559(2004)号决议执行情况特使。第1559(2004)号决议除其他外,要求外国军队撤出黎巴嫩,并解散民兵和解除其武装。我于4月底派遣了一个军事专家组前往黎巴嫩,该专家组就自己力所能及得出的结论是,除了一个仍有争议的边境地区,叙利亚的军事资产已经全部撤出黎巴嫩。我于6月再度派遣这个军事专家组前往该国,以查明关于叙利亚情报人员继续在黎巴嫩境内活动的指控。
18.哈里里先生被刺离计划的议会选举仅有几个月,从而使人们担心黎巴嫩可能重演过去的暴力。安全理事会在谴责这次袭击时,要求我紧急向其报告这次事件的起因、情节和后果。我在几天时间内就派出了一个调查团,其结论是应该由一个国际委员会对这起罪行进行独立调查。安理会表示同意,要求成立这样一个委员会,协助黎巴嫩政府调查这次炸弹袭击事件。6月,联合国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全面开展工作。我还积极响应黎巴嫩政府关于提供选举援助的请求,部署了一个特派团来帮助该国当局筹备议会选举,并协调国际选举观察员的工作。通过具有公信力的方式如期举行这些选举是过渡进程的一项关键要素,黎巴嫩人民在这个进程中始终表明他们决心决定自己的未来,加强政治体制,恢复完全主权。
19.在非洲,随着苏丹政府与苏丹人民解放运动(人运)于1月9日签署《全面和平协定》,该国局势出现了重大突破。这项协定结束了北南之间长达20年、致使数百万人丧生或背井离乡的战斗。我的特别顾问在谈判期间向双方提供支助,并帮助政府间发展管理局(伊加特)进行调停。这项协定使得联合国苏丹特派团得以成立,取代了联合国驻苏丹先遣团。后者于2004年6月设立,任务是筹备预计开展的维持和平行动,并在签署和平协定之前几个月向双方提供进一步支持。我于7月9日在喀土穆参加了新的民族团结政府的历史性宣誓就职仪式,对于奥马尔·哈桑·巴希尔总统和约翰·加朗第一副总统这两个原来的敌人作出的
保证感到鼓舞。他们都承诺设法让更多人在政治上参与临时政府,并在苏丹境内仍然饱受不稳定和冲突之害的地区寻求和平与和解。仅仅三周后,第一副总统加朗就在7月30日不幸遇难去世,这对于苏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但是,人运很快就任命了加朗博士的继承者萨尔瓦·基尔指挥官为人运领导人,而他随后即就职为苏丹第一副总统,自此之后,我心中的疑虑就大大消除了。关键的是,双方迅速地、有力地重申他们对执行《全面和平协定》的承诺。
20.然而,北南之间的和平并没有消除苏丹西部达尔富尔地区的严峻局势,在这个地区,侵犯人权和违反停火的情况仍在继续,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向受尽磨难的居民提供了大规模的人道主义援助。联合国还积极支持并鼓励非洲联盟开展努力,通过阿布贾进程进行调停,设法为达尔富尔达成一项和平协定,并部署部队和警察来监督停火和改善当地安全状况。非洲联盟特派团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凭借有限的手段取得了值得称赞的业绩。因此,在该特派团活动的地区,使达尔富尔饱受蹂躏的暴力已基本上停止。但是,尽管我于5月访问该地区期间认为大有理由感到鼓舞,但达尔富尔的局势仍然是不能容忍的。冲突各方必须信守承诺,保证平民的安全,并尽一切努力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达成一项正式的和平协定。只有在这个时候,真正的安全才可能开始牢固建立,达尔富尔人民才可能开始重建自己的生活。7月5日在阿布贾签订《关于解决达尔富尔苏丹人之间冲突的原则宣言》,为今后就统一、宗教、权力分享、财富分享、安全安排等问题以及关键的土地使用和所有权问题举行谈判建立了框架,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21.安全理事会于2005年3月决定把战争罪指控提交国际法院,从而对达尔富尔的有罪不罚现象表示了鲜明的立场。国际法院应能利用我设立的国际调查委员会所奠定的基础。此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我的防止种族灭绝罪行特别顾问应我的要求访问了达尔富尔,就保护平民及防止大规模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问题向安全理事会提出了建议。
22.索马里民族和解会议于2004年10月成功结束,组成了设在内罗毕的过渡联邦政府,重新点燃了在该国实现和平的希望。联合国对伊加特主导的谈判进程给予支持,并应请求在协调国际援助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以帮助执行该次会议产生的《过渡联邦宪章》的各项条款。尽管这是迄今进行的最具包容性的和平努力,但由于不安全的状况和不断的争议,过渡联邦政府无法迁回索马里。我认为联合国必须发挥更为显著的领导作用,因此任命了一名特别代表,由他主管一个扩大的联合国索马里政治事务处。
23.乌干达政府和“上帝抵抗军” 于2004年12月举行首次面对面会议,为结束乌干达北部的暴力而进行的努力取得了一些进展。在一名乌干达调停人的推动下,并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社会成员的支助下,2005年继续了这种努力,以期为长达19年的冲突寻求和平的解决办法。
24.一些非洲国家的政治过渡因暴力而遭到破坏,致使联合国和其他方面必须开展斡旋努力,防止争端升级为武装冲突。联合国支助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和非洲联盟采取区域举措,确保在纳辛贝·埃亚德马总统突然去世之后,多哥在过渡进程中尊重法治。联合国在几内亚比绍和中非共和国设立的建设和平办事处积极工作,促进这两个国家的和平过渡。我派遣了一名特使前往几内亚比绍,以帮助保证6月的总统选举和平、透明地举行。
25.我继续同喀麦隆和尼日利亚两国元首密切合作,争取和平解决两国的领土争端。在5月举行的一次三方会议上,两国总统再次向我作出承诺保证根据国际法院的裁决推动这个进程。联合国还继续帮助赤道几内亚和加蓬通过调停解决两国对姆巴涅岛的争端。
26.根据安全理事会西非访问团在其2004年7月报告中提出的要求,我的西非问题特别代表继续同联合国派驻该区域各单位的主管举行定期会议。他致力进行预防性外交访问,帮助化解几个国家的紧张局势,同时力促西非经共体、各国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和捐助者参与制定一项综合的区域性预防冲突战略。
27.哥伦比亚境内的战斗持续不已,平民首当其害。境内流离失所者约有200万人,但局势未有改善。2005年上半年,暴力活动有所增加,尤其是袭击土著社区的暴力事件。令人遗憾的是,促和努力未能导致谈判的恢复。由于气氛不利于和平会谈,我让我的特别顾问的任务期限在4月终止,我明确表示联合国时刻准备为哥伦比亚进行斡旋。
28.联合国危地马拉核查团于2004年底结束,成功完成了10年来向危地马拉和平进程提供不懈支持的任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与危地马拉政府商定在该国设立一个办事处,作为加强人权和法治的后续机制。另一方面,宪法法院否决了危地马拉政府与联合国在2004年达成的关于设立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非法团体和地下保安组织的协定。
29.在塞浦路斯4月举行全民投票结果公布之后,我的斡旋活动处于停滞状态,我鼓励所有各方进行一段时间的反思。2005年5月底和6月初,主管政治事务副秘书长访问了塞浦路斯、希腊和土耳其,目的是弄清所有各方的意见,以帮助我决定今后进行斡旋的重点、资源和力度。
30.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双边对话继续取得稳步和有意义的进展,令我感到鼓舞。2005年4月开设了划时代的穿越控制线的公共汽车业务,是一个很有力量的和平姿态。两国领导人向我保证,他们承诺致力解决所有未决问题,包括查谟和克什米尔问题。
31.在尼泊尔,联合国系统正努力加强其存在和能力,以便应对持续不断的冲突和政治危机造成的日益恶化局势。我希望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该国派驻监测人员将有助于那里人权状况的改善,进而改善和平会谈的前景。我与贾南德拉国王接触时,继续敦促他迅速恢复宪法法治,并重申联合国随时准备帮助和平解决冲突。作为这些努力的一部分,我的特别顾问于7月10日至15日访问尼泊尔,与贾南德拉国王、高级政府官员、各政党领导人和尼泊尔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举行了会晤。
32.中亚的不安全状态日益严重,吉尔吉斯斯坦于3月爆发政治动乱,乌兹别克斯坦则于5月爆发暴力事件。我已通知安全理事会成员,我打算在土库曼斯坦设立联合国中亚预防性外交区域中心,作为消除日益严重的不稳定状态的对策,并作为加强合作的手段,以处理从打击毒品贩运和恐怖主义到加强民主体制和尊重人权等各种问题。在联合国塔吉克斯坦建设和平办事处的协助下,塔吉克斯坦政府进一步采取步骤,巩固和平。
33.在2005年1月访问斯里兰卡期间,我鼓励集体致力于印度洋海啸劫后的恢复工作以及恢复和平进程的活力。联合国继续支持在挪威政府赞助下为恢复和平谈判所作的努力,并时刻准备以任何必要的方式向这个进程提供协助。
34.2005年6月,在布干维尔举行了和平、透明的选举,布干维尔首届自治政府就职之后,联合国布干维尔观察团成功完成了任务。这些成就标志着布干维尔的和平进程到达了一个重要里程碑。
35.我继续在缅甸开展斡旋努力,但进展不大。我的特使自2004年3月以来一直无法访问该国。我于4月在雅加达的亚非首脑会议期间会晤了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主席丹瑞大将,向他强调过渡进程必须包容所有各方。
36.在印度尼西亚,我希望政府与自由亚齐运动之间的会谈将在危机处理倡议理事会主席、芬兰前总统的调解下取得成功。关于1999年在东帝汶实施的严重侵犯人权行径,我于2月成立了一个独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对这些罪行提出的起诉。该委员会在5月底向我提交了报告,我已将报告转交安全理事会。我仍坚信,必须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37.我对朝鲜半岛局势仍感关注。然而,我高兴地看到,经过进行长时间的紧张的外交努力,以便振兴北京进程,有关各国政府显示出灵活性和诚意,商定恢复六方会谈。我将继续竭尽所能动员国际社会支持这个多边方式,致力把朝鲜半岛建成无核武器区。我还将寻求实际可行的办法,使联合国能够加强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开展的人道主义和发展工作。
38.与此同时,在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的七个国家,即厄瓜多尔、加纳、圭亚那、肯尼亚、纳米比亚、也门和津巴布韦,政治事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的一个联合方案正在积极帮助各国政府、政党和民间社会成员获得必要的技能来和平解决争端,防止争端导致暴力。此外,我的防止种族灭绝罪行特别顾问努力建立了一个预警系统,以便就可能发生大规模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势提出警报。
39.我打算根据安全理事会2004年提出的请求,在10月提出一份在全联合国系统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安理会在该决议中呼吁联合国及其会员国更加系统地使妇女在最高级别上参与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努力。
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
40.过去一年,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面临严峻挑战,其活动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即使在塞拉利昂和东帝汶的大规模行动已经缩编,安全理事会却又在苏丹组建了一个有10 000人的新的维持和平行动。在阿富汗和东帝汶共有16个维持和平行动和政治特派团,约有80 000名军人、民警和文职人员供职。
41.在这一年里,一些特派团,包括驻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特派团的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曾进行性剥削和性虐待,关于这些事件的报告使我深感不安。我已对这种犯法行为颁布零容忍政策,适用于参加联合国行动的所有人员。我力促会员国支持对本国特遣队强制执行这项政策。
42.在苏丹的新的行动面临各种巨大挑战,其原因是苏丹局势复杂、有可能受到和平进程外的“拆台分子”的干扰、它是非洲最大的国家、许多地区缺乏基础设施、地雷遍地。为50多万难民和约400万境内流离失所者安全和可持续地返回家园创造条件,是巩固和平的关键之一。尽管挑战重重,我在5月访问这个区域时,《全面和平协定》各方作出的承诺使我感到鼓舞。实施这项协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各国政府必须履行它们在2005年4月奥斯陆捐助者会议上向苏丹作出的提供支助的慷慨承诺。
43.在科特迪瓦,科特迪瓦各派于2003年1月签署的《利纳-马库锡协定》的许多规定尚有待实施。科特迪瓦国家武装部队2004年11月在该国北部对新生力量阵地发动的军事行动,以及随后在阿比让和其他地方出现的暴力,是对和平进程的沉重打击。联合国正同非洲联盟和西非经共体密切合作,支助和平进程。 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在加强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特派团也在监测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和暴力的情况,并监测安全理事会2004年11月实施的武器禁运的情况。南非总统代表非洲联盟在2004年11月危机后开展的调解努力取得了成果,4月6日在比勒陀利亚签署了一项协定,其中请联合国发挥重要作用,协助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筹备定于10月举行的总统选举,并在北部恢复安全。然而,《比勒陀利亚协定》的实施却进展缓慢。我在7月任命了一名科特迪瓦选举事务高级代表,他将认证选举进程的所有阶段,并核实选举是否自由、公正和透明。
44.在利比里亚,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支持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转业和重返社会方面,以及在支持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开始大规模回返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10月11日选举的筹备工作正按计划进行,重建利比里亚警察队伍的工作也在前进。利比里亚全国过渡政府正慢慢地在全国恢复行政管理。政府需要继续获得援助,才能够提供基本服务,将其管辖权扩大到全国,同时解决人们对国库岁入的征收和使用缺乏透明度感到关切的问题。
45.虽然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在进一步缩编,但在完成安全理事会 为其规定的基准方面继续取得进展,其中包括加强武装部队和警察维持安全和稳定的能力;在全国巩固国家权力;帮助联利特派团在邻国利比里亚全面部署。我对局势进行评估后,已建议把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驻塞拉利昂的时间最后一次延长六个月,至2005年底。在联塞特派团撤离后,联合国系统需要统筹派遣一支强大队伍驻在塞拉利昂,帮助塞拉利昂巩固和平。非洲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同塞拉利昂政府合作,于6月21日至23日在弗里敦召开了一次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稳定问题会议。会议的重点是审议目前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在多大程度上真正有助于实现稳定,并确定这些方案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46.我感到遗憾的是,在解决西撒哈拉的僵局方面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安全理事会两次延长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西撒特派团)的任期,目前的任期到2005年10月结束。我仍然随时准备帮助各方达成政治解决,使西撒哈拉人民能够行使自决权。同时,西撒特派团继续支持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牵头采取的建立信任措施,包括西撒哈拉和阿尔及利亚亚廷杜夫地区难民营之间相互探亲的措施。
47.在2004年6月部署联合国布隆迪行动(UNOB)后,布隆迪和平进程取得了很大进展。就过渡后宪法举行的公民投票在两次延期后,于2005年2月28日成功举行。乡级选举于6月顺利完成,尽管西部两个省的投票站发生了一些暴力事件。三年过渡时期延长至2005年8月26日。到年中时,10 000多名前战斗人员参加了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颁布了关于建立一支新的军队和警察综合部队的法律,进驻营地进程于5月完成。签署了《阿鲁沙和平与和解协定》的武装派别和运动已登记成政党。由于安全情况改善,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回返家园和重返社会就容易得多了。
48.厄立特里亚和埃塞俄比亚的和平进程依然陷于僵局,不过临时安全区及毗邻地带的局势相对平静。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继续监测这个地区,主持军事协调委员会并协调各种人道主义、人权和排雷活动,包括清除公路上的地雷。有关各方必须开始和平对话,以解决各种未决问题,同时毫不拖延地开展边界的划界工作。
49.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尽管过渡政府在扩大其管辖权范围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由于其成员之间关系脆弱,分享权力成为复杂的问题。选举筹备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不过尚未通过必要的立法。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努力确保该国的宪政框架及其选举法律符合国际公认原则。特派团还帮助加强刚果国家警察的运作能力。2005年5月13日,国民议会核准了宪法草案,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就该草案举行公民投票。过渡期延长了六个月,至12月底。选民登记于6月20日在金沙萨开始。
50.安全理事会于2004年10月授权增加部署5 900名部队和民警,以加强联刚特派团的军事和安保能力,使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能够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平民。军事和政治压力双管齐下,致使伊图里地区的14 000名民兵解除武装。令人遗憾的是,有11名维持和平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殉职。
51.2005年3月,解放卢旺达民主力量宣布打算摒弃暴力,参加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这是一个重要的事态发展。尽管联刚特派团为遣返解放卢旺达民主力量剩余的战斗人员作好了准备,但自作出这项宣布以来还没有任何实际的进展。同时,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帮助遣返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雨林中的卢旺达难民。
52.在阿富汗,在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的支助下,执行《波恩协定》所定各项基准的工作继续取得进展。举行了总统选举,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哈米德·卡尔扎伊总统和新的内阁随后于2004年12月就职。议会和省级选举定于2005年9月举行,举行这些选举后,各项基准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全部达到。不过,阿富汗的安全和司法体制以及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仍然非常脆弱,还需依靠国际社会。鸦片生产有所增加。因此,我正考虑是否可能与阿富汗当局及其国际伙伴密切协商,拟订一项波恩会议后议程。
53.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继续监测以色列与黎巴嫩之间的蓝线。过去一年,真主党和以色列国防军之间发生了数目有限的武装冲突,最严重的一次造成一名以色列士兵和一名联合国军事观察员死亡。以色列经常侵犯黎巴嫩领空,而真主党的无人驾驶飞机也曾两次进入以色列领空,这是一个新的事态发展。我在该区域的代表和我都继续敦促双方尊重蓝线,全面恪守义务。我们还继续强调黎巴嫩政府迫切需要在其全境内控制武力的使用防止从黎巴嫩境内发动跨越蓝线的攻击。
54.在东帝汶,联合国继续协助在公共行政、执法、民主治理和人权领域进行能力建设,而联合国各机构在这些领域的作用也有所加强。安全理事会设立了联合国东帝汶办事处,以继承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任务期限为一年,直至2006年5月20日。业务活动进一步缩减,其任务已经修改,以便能够在任期结束时平稳地过渡从政治特派团转型为可持续发展援助框架。
55.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继续监测格鲁吉亚与阿布哈兹双方之间的停火,促使这场冲突达成全面政治解决。在选举产生了苏呼米新的领导人后,双方在联合国的主持下于2005年4月再次举行会议,商定就有关安全、境内流离失所回返和经济合作的问题恢复对话。
56.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把更多的权力移交给临时自治机构。新的科索沃政府和临时机构更加坚定地执行《科索沃标准》,这些标准是国际社会在科索沃实施的政策的核心,目的是为建立一个可持续、多族裔的民主社会奠定基础,在这个社会中,人人都能尊严地生活,摆脱恐惧。如我最近关于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的报告所述,并经安全理事会于5月27日核可,我于6月3日任命了一名特使,负责对科索沃问题进行全面审查。目前正根据第1244(1999)号决议和相关的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进行这项全面审查,其中包括同各方和国际社会进行协商,所涉范围广大,以便对当前局势和进程今后可能采取的步骤所需的条件进行评估。
57.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继续执行任务,帮助创造一种安全和稳定的环境,利于宪法进程和政治进程向前发展。尽管犯罪活动依然猖獗,在联海稳定团部队和警察同海地国家警察一道成功地开展行动后,总体安全情况逐步改善了。正在进行准备工作,协助组织2005年第三季度的总统选举、立法选举和地方选举。由于缺乏法律框架,前战斗人员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工作受阻。此外,过渡政府对前军人的立场仍然不明朗。人权状况仍然令人极为关切。
58.安全理事会赞同我,关于修订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的行动构想和兵力、包括减少军事人员和增加其警察部分的建议。实行新的行动构想和部队编制的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已延长至2005年12月15日。
同区域组织的合作
59.区域组织业已成为联合国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重要伙伴。2005年7月25日和26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与区域组织第六次高级别会议为加强这些联系提供了重要机遇。
60.这种合作在非洲特别强固有力。在许多情况下,在非洲联盟和诸如西非经共体和伊加特等非洲次区域组织牵头的促和及预防性行动中,联合国发挥的是支助作用。我们已经看到,在达尔富尔和其他地方,区域组织开展的维和行动正在作出越来越大的宝贵贡献。联合国和非洲联盟正在密切合作,合作的渠道包括在亚的斯亚贝巴部署联合国援助小组,两个组织驻喀土穆的特别代表紧密协作,在达尔富尔当地的更是如此。还同非洲联盟和西非经共体开展了工作人员交流方案,目前正在同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讨论类似的安排。正如我在2004年11月提出的关于提高非洲维持和平能力的报告所论述,强化区域在维持和平中的作用还意味着在协调、合作和外部伙伴援助方面出现新的需要。重要的是,此类能力的发展应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这一独特和不可或缺的资源相辅相成。
61.2004年11月,我出席了联合国和非洲联盟主持的在达累斯萨拉姆召开的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第一次峰会。此次峰会通过了有关和平、安全、发展、施政和人道主义事务等相互关联问题的《原则宣言》。
62.过去一年,同欧洲联盟的合作深化了。2004年12月,我前赴布鲁塞尔出席欧洲理事会的会议,2005年2月,副秘书长前赴斯特拉斯堡和布鲁塞尔同欧洲议会、欧洲联盟委员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的官员举行会议,就反映了这一点。工作一级的对话也一直不断,从而能够分享对政治的评估,促进实地的密切协调。
63.政治和社会领域的合作也加强了。根据2004年5月欧洲联盟委员会同联合国10个实体所达成的框架协定,迄今已同下列机构签署了战略伙伴关系协定:国际劳工组织 (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
64.联合国和欧洲联盟继续就实地的和平行动开展合作,尤其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和科索沃。除此之外,双方还就政策问题持续对话,其中包括2004年11月和2005年6月举行了联合国-欧洲联盟指导委员会会议,以及联合国于2005年4月参加欧洲联盟维持和平“演习研究”活动等。
65.联合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之间在涉及东南亚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接触有所增加。联合国和独立国家联合体(独联体)努力加强预防冲突领域的合作。联塔办事处同独联体执行秘书处为此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
恐怖主义
66.恐怖主义危及联合国所象征的一切:尊重人权、法治、保护平民、民族与国家之间相互容忍及和平解决冲突。联合国必须义正词严地大声谴责恐怖主义,充当抗击恐怖主义的切实有效国际论坛。
67.2005年3月,我在马德里举行的民主、恐怖主义和安全问题国际首脑会议上发言,阐述了一项由五个部分构成的抗击恐怖主义战略。我强调,就促进任何事业而言,恐怖主义既不是可以接受的方式,也不是有效的方式。我促请会员国缔结一项打击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我还强调,反恐时切不能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
68.自2001年以来,我一直努力确定本组织各项抗击恐怖主义活动的轻重缓急,并提供战略指导,以确保联合国系统能在反恐斗争中更加协调和有效地运作。正如我在马德里的讲话中表明,联合国的所有部门和机构都能够、而且都必须协助执行全面反恐战略。我最近在我的办公厅设立了一个执行工作组,以便协调这项工作。
69.直接从事反恐工作的联合国各机构之间的合作尤其重要,这些机构包括安全理事会各附属机关及其专家组、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预防恐怖主义处。同样,鉴于恐怖主义和贩毒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我继续敦促各会员国签署和批准13项现行生效的反恐公约,其中包括2005年4月大会通过的《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并敦促各国密切合作,执行这些公约。
选举援助
70.过去一年,正在经历复杂的和平过渡的一些国家举行了几场划时代的选举,联合国在这些选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它提供技术援助,推动谈判,使选举机构得以设立,选举法得以通过。具有公信力的选举已经成为缔结和平、建设和平和预防冲突的一个基本要素。
71.历经十八个月的紧张筹备之后,阿富汗于2004年10月终于成功举行了总统选举。尽管极端主义团体对选举进程发出了种种威胁和恐吓,即使在最弱势的冲突区,选民投票率也很高。在广泛的选民登记活动及有特定对象的教育运动的帮助下,妇女参与率很高,她们决心参加本国的政治生活。联合国将利用这一成功经验,协助因技术和财政困难而推迟至2005年9月举行的议会选举和省级选举。
72.联合国选举专家也向2005年1月30日在伊拉克举行的历史性的过渡国民议会选举提供了关键支助。虽然企图干扰这一进程的叛乱分子进行了众多暴力和恐吓活动,投票率之高超出预期。
73.选举支助对许多国家的维持和平行动任务和政治协定至关重要,这些国家包括布隆迪、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海地和利比里亚。在下列方面提供了援助:建立和发展国家选举机构、通过适当的选举立法和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上诉制度、促进公民和选民登记;开展公民教育和媒体宣传运动。
74.当然,选举本身不能解决根深蒂固的问题,特别是在饱受冲突创伤的社会。联合国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在动荡局势下,时间选择不当或设计不周的选举,实际上会使混乱火上浇油,使迈向民主的步伐倒退。这种选举会使现存的紧张状态恶化,导致对极端分子的支持,或鼓励人们投票选举其战时效忠对象。
裁军
75.新的挑战和威胁增加了国际社会对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忧虑。这些挑战和威胁包括不遵守对核不扩散的承诺、有证据表明秘密核网络的存在、对裁军的承诺模棱两可以及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落入恐怖分子手中的危险。必须使防止扩散和促进裁军的多边文书恢复效力,只有这样,它们才能继续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
76.5月,200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审议大会未能就任何实质性问题达成协议。这次机会被错过,不仅未解决核不扩散机制方面最紧迫的问题,也没能解决更广泛的国际安全问题。我促请各会员国拿出更大的决心来处理这一重要问题,并在未来几个月予以进一步审议。
77.裁军谈判会议依然陷于僵局。除非会员国着手就有关当前国际安全环境的项目展开实质性谈判,否则裁军谈判会议就无法恢复其作为裁军条约多边谈判机构的重要性。
78.各国继续进行如何更好地执行《生物武器公约》的讨论。尽管在销毁申布的化学武库方面已取得平稳进展,但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要生效,尚需进一步努力。在实质性审查根据安全理事会关于不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第1540(2004)号决议迄今提交的118个国家报告方面已取得进展。在建立中亚无核武器区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79.2004年,全球军事支出估计数超过1万亿美元,预测还会继续增加。尽管参加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和军事支出标准汇报表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在实现普遍参加方面,特别是有关军事支出方面,尚需更大进展。
80.我感到鼓舞的是,最近就一项具有政治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案文达成了协议,该文书可使各国能够及时、可靠地辨认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将提交大会第六十届会议通过。如获通过,这是朝着实现在《联合国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所作的政治承诺又迈出的积极的一步。我促请各会员国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早日有效执行该文书。该文书的通过对保持会员国目前就解决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中间商交易问题积极对话的势头也是个吉兆。
81.2004年11月和12月举行的无地雷世界内罗毕首脑会议,使1997年《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缔约方有机会对公约进行第一次审查。会议通过的《2005-2009年内罗毕行动计划》把在最后期限前完成清理雷区工作定为当务之急。
制裁
82.过去一年,安全理事会设立了两个新的制裁委员会:第1572(2004)号决议所设科特迪瓦制裁委员会和第1591(2005)号决议所设苏丹制裁委员会。这两项决议制定的措施意在对促进和平的努力提供奖励,其中规定武器禁运对科特迪瓦全境和苏丹的达尔富尔地区立刻生效,而针对个人和相关实体的制裁(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则在上述决议通过满30日后才生效。这一个月的间隙是一种奖励,意在促使各方再次迅速参与和平进程,以避免对其适用进一步的制裁措施。尽管科特迪瓦制裁委员会和苏丹制裁委员会尚未点出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名,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也是持续鼓励各方遵守决议的一种方法。
83.基地组织/塔利班制裁委员会、利比里亚制裁委员会以及安全理事会关于与伊拉克前政府有关联的个人和实体的第1518(2003)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均已拟订特定对象的制裁名单。这些名单将继续在上述委员会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到2004年底,基地组织/塔利班制裁委员会、利比里亚制裁委员会和科特迪瓦制裁委员会正在编写新的准则或订正准则。订正准则通过后,将有助于这些委员会以统一和透明的方式管理特定对象的制裁名单。
84.还有一个相关的发展:安全理事会在其第1566(2004)号决议中决定设立一个工作组,负责审议拟对参与恐怖活动或与恐怖活动有关联、但未被基地组织/塔利班制裁委员会点名的个人、团体或实体采取的实际措施。该决议还提出了设立一个为恐怖行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赔偿的国际基金的可能性。
85.安全理事会继续收到负责监督各国遵守情况并调查指称的违反制裁事件的专家组提供的有关其制裁制度的详细资料。这些专家组包括:索马里问题专家小组、基地组织和塔利班问题分析支助和制裁监测组、利比里亚问题专家小组、刚果民主共和国问题专家组、科特迪瓦问题专家组和苏丹问题专家小组。应更加注意执行这些专家组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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