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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手册·媒体、公众和图书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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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媒体、公众和图书馆服务

  电台和电视事务及设施

   新闻和媒体司可在设备有空时,向代表和已登记的记者提供有限的电台和电视设施。

  电台/音频

  如需了解电台播音室的提供情况,请与联合国电台联系:电话分机3.7732或3.7005。

  在联合国主要机关会议最近的发言录音(数字音频文件),可向音频资料中心(GA-027室,电话分机:3.9272或3.9270,传真:3.3860或3.4501)索取;电子邮件:avlibr@un.org;ftp.un.org。

  音频档案材料由广播和会议支助科处理L-B1-30(GA-013C室,电话分机:3.9485),可付费要求复制。

  电台广播节目

  联合国电台每周日用六种正式语文和葡萄牙语制作直播新闻和特别节目,供世界各地广播机构使用。每日的节目可通过联合国网站收听。该网站还提供以六种正式语文、葡萄牙语和斯瓦希里语制作的每周和双周节目,以及与广播有关的信息。

  每日的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节目还可以通过电话收听,电话号码是212-963-3777。可通过电话收听的还有:秘书长发言人每天的午间简报、秘书长的声明和记者招待会及其他特别活动。

  电视/视频

  录像带录制:视频资料中心 (S-B2-66室,电话分机:3.1561和3.1563,传真:212-963-4501和212-963-3460,电子邮件:avlibr@un.org)。各国代表团和广 播机构可以购买联合国电视台报道大会和安全理事会会议以及其他活动的实况录像。在活动之前或之后订购录像材料的价格有所不同。联合国电视台的当前报道和1945年以来的档案电影和视频材料可向视频资料中心定购,制式为NTSC VHS和NTSC Betacam。酌情收取版税、转让费和放映费;运输和递送费用由定购者支付。

  演播室设施:电视新闻和设施股 (CB-056室,电话分机:3.7650,电子邮件:ludlam@un.org)。在演播室设施空闲时,可以作出安排,进行访谈或发表声明,进行卫星转播,但要求者需向外部提供服务者支付费用。使用设施的请求必须预先提出。

  联合国电视台每天的节目均有每日实况网播:www.un.org/webcast

  联合国录像

  音像材料推广和分发办公室(S-0805A室,电话分机:3.6939或3.6982,传真:212-963-6869,电子邮件:audio-visual@un.org)。

  电视节目制作处制作有关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工作的新闻报道和教育录像。世界各地的联合国办事处可提供以适当标准和制式制作的其中许多录像。

  每日两次通过APTN的全球视频网向各广播机构提供十分钟的联合国新闻报道卫星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