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一届会议
 
A/61/299
2006年8月29日

联合国研究暴力侵害儿童行为问题独立专家的报告


二. 全球问题

24. 同虐待和有辱人格的惩罚、切割女童生殖器、忽视、性虐待、杀人和其他形式的暴力侵害儿童现象有关的报道一直存在,但是这一全球问题的严重紧迫性质直到最近才显露出来。

A. 没有显露、没有报告和没有记录的暴力

25. 暴力侵害儿童现象有各种形式,为各种各样的因素所促成,从受害者和侵害者的个性、到其文化和实际环境都包括在内。不过,许多侵害儿童的暴力仍没有显露,其原因有许多。一个原因是恐惧:许多儿童害怕报告暴力侵害事件。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侵害者是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或是雇主、警察、社区领导人等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本来应保护子女的家长却保持沉默。报告暴力事件通常招致污名,所以人们害怕报告;这在家庭“荣誉”被置于儿童安全和福利之上的地方尤其如此。强奸或其他性暴力尤其会造成排斥、更多的暴力或死亡。

26. 社会上对暴力的接受态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儿童和侵害者都可能认为殴打暴力、性暴力和心理暴力不可避免,实属正常。通过殴打和体罚进行管束、欺压和性骚扰等,常常被认为是正常现象,如果身上没有“明显”或持久伤痕,则更属于正常。缺少明文禁止体罚的法律规定,正说明了这一点。“结束所有对儿童体罚现象全球倡议”表示,至少有106个国家不禁止学校使用体罚,147个国家不禁止替代幼儿园的体罚,只有16个国家禁止家中体罚。

27. 另外,因为没有安全或可信的方式让儿童或成人报告暴力行为,所以暴力也显露不出来。在世界一些地方,人们不相信警察、社会服务机构或其他权力机构;在另外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也没有报告暴力事件的部门。统计数字如果收集,也不总是完全、一致或是透明。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儿童看护和儿童拘留所内的暴力数据尤其很少,这是因为暴力事件虽然记录在案,但并不要求大部分机构登记和公开这一信息——甚至对受害儿童的家长也不公开。

B. 当前情况

28. 国际统计分析和当地行动研究等多项活动清楚地表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上述活动产生的数据显示,某些暴力属于突发的个别现象,但儿童遭受的大多数暴力伤害的施暴者都是其本人生活圈子中的成员:家长,同学,教师,雇主,男友或女友,配偶或伴侣。以下列举了儿童遭遇的各类暴力形式:

  • 世界卫生组织利用有限的国家数据估算,2002年世界各地有将近53 000名儿童被杀。
  • 世界各地多个国家的研究表明,有多达80%至98%的儿童在家中遭到体罚,三分之一或更多的儿童因行凶者使用工具而遭受严重体罚。
  • 全球校内健康调查对众多发展中国家进行研究,不久前发现有20%至65%的学龄儿童报告说在近30天内曾经遭到口头威胁或肢体恐吓。恐吓现象在工业化国家也很普遍。
  •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有1.5亿名18岁以下女童和7 300万名18岁以下男童在2002年期间曾经被迫发生性交或遭遇其他形式的性暴力。
  •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世界各地有1亿到1.4亿名女童和妇女曾经遭受某种形式的生殖器官切割。儿童基金会2005年公布的估算数据表明,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埃及和苏丹每年有300万女童和妇女被切割生殖器官。
  • 国际劳工组织的近期估算数据表明,2004年有2.18亿名儿童沦为童工,其中1.26亿人的工作环境十分危险。2000年的估算数据表明,570万儿童沦为强迫劳工或抵押劳工,180万儿童卷入卖淫和色情业,此外还有120万儿童被贩卖。同2002年公布的估算数据相比,童工现象减少了11%,从事危险职业的儿童人数下降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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