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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委员会(行政和预算)

分配给第五委员会的项目

编号 标题
5 选举各主要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
B. 按照大会和联合国最近各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促进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47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有关领域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结果的统筹协调执行及后续行动
I. 组织、行政和其他事项
106 任命各附属机构成员以补空缺,并作出其他任命:
106 (a) 任命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成员
106 (b) 任命会费委员会成员
106 (c) 认可投资委员会成员的任命
106 (d) 任命联合国行政法庭法官
106 (e) 任命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成员
110 大会工作的振兴
113 千年首脑会议成果的后续行动
115 财务报告和已审计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115 (a) 联合国
115 (b)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115 (c)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115 (d)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115 (e)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
115 (f)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管理的自愿基金
115 (g)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基金
115 (h) 联合国人口基金
115 (i)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
115 (j) 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基金
115 (k) 联合国项目事务厅
115 (l) 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法庭
115 (m) 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
115 (n) 基本建设总计划
116 审查联合国行政和财政业务效率
117 2006-2007两年期方案预算
118 方案规划
119 改善联合国财政情况
120 联合国与各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行政和预算协调
121 会议时地分配办法
122 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表
123 人力资源管理
124 联合检查组
125 联合国共同制度
126 联合国养恤金制度
127 关于内部监督事务厅活动的报告
128 联合国内部司法
129 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经费的筹措
130 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法庭经费的筹措
131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
132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筹措的行政和预算问题
133 联合国布隆迪行动经费的筹措
134 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35 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经费的筹措
136 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37 联合国东帝汶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38 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经费的筹措
139 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0 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经费的筹措
141 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2 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3 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4 联合国中东维持和平部队经费的筹措:
144 (a) 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
144 (b) 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
145 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6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7 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149 联合国改革:措施和提议
151 联合国东帝汶综合特派团经费的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