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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军 - 联合国裁军事务厅

裁军谈判会议

  裁军谈判会议成立于1979年。作为1978年联合国大会首次讨论裁军问题特别会议的成果,裁军谈判会议是国际社会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

1984年裁军谈判会议。联合国图片

  该会议取代了设在日内瓦的其他谈判论坛,包括十国裁军委员会(1960),十八国裁军委员会(1962-1968),以及裁军委员会会议(1969-1978)。

  现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主任担任裁军谈判会议的秘书长,同时也是派驻裁军谈判会议的联合国秘书长个人代表。

  裁军谈判会议的职权范围实际涵盖所有的多边军备控制和裁军问题。目前,裁军谈判会议主要关注以下议题: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防止核战争及一切相关事项,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达成有效的国际协议以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包括放射性武器在内的武器新系统,综合裁军方案和军备透明度。

  裁军谈判会议每年举行三期会议,分别为期十周、七周和七周。会议自每年一月的倒数第二周开始。裁军谈判会议的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每任主席任期四周。

  为确保每年会议的六任主席在工作方法上协调一致,自2006年起设立了非正式协调机制P6,规定会议的六任主席进行非正式会晤,通常每周一次。与此同时,当值主席每周与区域小组协调员、中国以及P6(主席级协商小组)进行非正式会晤。

  最初成立时,裁军谈判会议有40个成员国。随后其成员逐渐扩展(亦曾减少)至目前的65国。裁军谈判会议邀请其他有意向参与到该会议的实质性讨论中的联合国成员国以观察国的身份参与到其工作中。

  裁军谈判会议采用自己的议事规则和议程,同时参考联合国大会的建议及其会员国的提议。

  裁军谈判会议每年向大会提交报告,或根据需要多次报告。该会议预算列入联合国预算。裁军事务部日内瓦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为裁军谈判会议在万国宫召开的会议提供服务。

  该会议按照协商一致原则开展工作。

  裁军谈判会议及其前身经过谈判先后达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多边军备限制和裁军协定,如《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技术公约》《海底条约》《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和储存以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