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解答
秘书处
秘书处由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及世界各地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是秘书处的首长。秘书处从事联合国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与联合国处理的问题一样,广泛多样,范围涵盖管理维和行动到调停国际争端或调查社会经济趋势及问题等等。秘书处负责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并管理这些机构制定的方案与政策。
它为谁服务?
联合国总部的服务对象分四大类:各代表团,分别代表现有的192个会员国,它们每年派5000多人前往纽约出席联大的年度届会;国际工作人员或秘书处,约有5478人在纽约工作;来访者,2007年大约有100万;记者,其中经认可的长驻记者将近2000名,在举行重大会议期间派来的记者则有近5000名。此外还有超过3000个经联合国认可的非政府组织,其中有许多也出席总部的会议。联合国总部每年为纽约创造的总计收入估计有33亿美元。
职能
- 收集和准备有关各种问题的背景资料,以使政府代表能研究相关事实并提出建议;
- 帮助执行联合国的决定;
- 组织国际会议;
- 将发言和文件翻译成联合国的正式语文。
组成
秘书长是联合国的最高官员。他或她由秘书处全体国际公务员辅助工作。与代表某个特定国家的外交官不同,公务员为192个会员国服务,不接受政府指令,而服从秘书长的命令。
联合国秘书长是如何任命的?
秘书长由联大根据安全理事会的推荐委任,任期五年。自联合国创立以来,已产生过8位秘书长。秘书长的委任采用区域轮换制。
- 特里格夫·赖伊(挪威)1946-1952
- 达格·哈马舍尔德(瑞典)1953-1961
- 吴丹(缅甸)1961-1971
- 库尔特·瓦尔德海姆(奥地利)1972-1981
- 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秘鲁)1982-1991
-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埃及)1992-1996
- 科菲·安南(加纳)1997-2006
- 潘基文(韩国)2007-
秘书长的部分职能
《联合国宪章》规定,秘书长是联合国的“首席行政长官”,他履行行政长官的职能,执行联大、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所托付之其他职务”。《宪章》还规定秘书长有权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任何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项。
- 提出联大或联合国任何其他机构将讨论的议题;
- 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秘书长觉得有可能威胁世界和平的任何问题;
- 充当会员国间争端的“仲裁人”;
- 提供斡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