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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资料
安全和安保部
电话分机
传真
办公室
主管安全和安保事务副秘书长 David Veness先生 7.3158 3.4104 FF-1708 联合国安保和安全事务处一天24小时运作。
电话分机
传真
办公室
安保和安全事务处处长
Bruno Henn先生
3.9345
3.6850
S-0945
传真
办公室
安保事务中心
3.6666
GA-100
该中心负责处理当天的失物招領询问、正常办公时间之后或周末的开门请求、以及关于下班之后发还来客询问台当天关闭后仍留在询问台的身份证的请求等。所有需亲自询问事宜,应先接洽这些办公室。
该事务处除了24小时为总部提供安保和安全服务外,还负责:
(a) 发给通行证。经礼宾和联络处核可后,代表团成员可在上午9时至下午4时,在45街与第一大道训研所大楼一楼(第一大道入口)领取通行证;
(b) 在正常办公时间之后接收需要采取后续行动的官方电话和电报;
(c) 遇有紧急情况,协助找寻和通知本组织高级官员;
(d) 与国家安全代表就保护贵宾的安排进行联系;
(e) 必要时联系地方当局,以取得紧急援助(救护车、医疗服务、警察等);
(f) 处理失物招领事务。失物应于正常工作时间内暂时送交GA-100室(电话分机:3.6666)或从该处认领。在其他时间则应向训研所(UNITAR)大楼一楼(电话分机:3.7533)认领。 所有入口处均检查通行证。请各位代表在总部时将通行证挂在外衣明显可见之处。
通行证遗失时应立即向特别事务股报告(S-0101室,电话分机:3.7531)。
请代表不要将公事包或任何贵重物品留在会议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