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议事规则

十一、默祷或默念一分钟

默祷或默念:第六十二条

 

默祷或默念

第六十二条 PDF

  在大会每届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开幕后和最后一次全体会议闭幕前,主席应请各位代表默祷或默念一分钟。[见引言第11段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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