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援助办
什么是法律援助办?
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援助办)向联合国和联合国系统参与实体内部希望就雇主作出的不利决定提出异议或受到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和前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法律援助办还可援助已故或丧失行为能力工作人员或前工作人员的代表。查看工作人员可向法律援助办求助的联合国实体完整列表。
法律援助办做什么工作
法律援助办提供独立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法律援助办是一个由具有资质的律师和诉讼律师组成的团队。
法律援助办的律师在适用于联合国工作人员的法律和法律程序以及在联合国争议法庭和联合国上诉法庭(争议法庭和上诉法庭)出庭方面拥有专业知识和经验。
法律援助办所有法律干事均为具备资质的法律专业人员,他们受各自取得资格的司法管辖区律师协会道德守则的约束。此外,这些律师还受《法律代理人和诉讼当事人行为守则》
的约束,该守则适用于争议法庭和上诉法庭审理的案件。
法律援助办的地点
法律援助办在纽约、内罗毕、日内瓦、贝鲁特和亚的斯亚贝巴设有办事处,可以从这些办事处向联合国系统工作人员提供帮助,无论他们在何处工作。
法律援助办与工作人员工会、联合国监察员、道德操守办公室或监督厅有什么不同
法律援助办的职责是就本组织内部司法系统事务向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法律援助办具有独立性,不隶属于工作人员工会、监察员或联合国参与解决就业纠纷的其他部门。法律援助办可能会就任何具体案件与其他部门打交道和交流,但只有在征得当事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做。
如果您认为监察员、道德操守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会或法律援助办可能能够提供帮助,您可以向其中任何或所有部门提出您的关切,并且可以同时向所有部门提出。
“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的主要重点是工作人员在面对工作场所问题时的最大利益。我们会就各种相关问题向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包括惩戒程序和措施以及遴选/未晋升、员额裁撤、歧视、骚扰和滥用职权、福利和应享待遇、定级和绩效问题等聘任相关问题。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会怀着同理心,在保密情况下独立、客观地处理您的案件。”
法律援助办法律干事
舒巴•奈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