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议程项目87
整个维持和平行动问题
|2000年8月17日联合国和平行动问题小组主席给秘书长的信| |二. 和平行动的学说、战略和决策| 三. 联合国迅速有效部署行动的能力| 2000年8月21日秘书长给大会主席和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同文信 2000年3月7日,我召集举行了高级别小组会议,目的是对联合国的和平与安全活动进行彻底的审查,并提出一套可帮助联合国在今后更好地从事这些活动的清楚、明确、具体而切实的建议。我请阿尔及利亚前外交部长拉赫达尔·卜拉希米先生主持该小组的工作。该小组成员包括来自世界各地的下列知名人士,他们在维持和平、建设和平、发展和人道主义援助等领域有着广泛的经验:布赖恩·阿特伍德先生、科林·格兰德森大使、安·赫克斯女士、理查德·蒙克先生、克劳斯·瑙曼将军(已退役)、志村尚子女士、弗拉基米尔·舒斯托夫大使、菲利普·西班达将军和科尔内利奥·索马鲁加博士。 本文件所附2000年8月17日该小组主席的来函中转递了该小组的报告。请将该报告提请各会员国注意为荷。该小组的分析是坦率而又公正的;其各项建议含意深远而又合乎情理和切合实际。我认为,该小组各项建议的迅速实施对于使联合国真正具备作为和平力量的信誉而言,极其重要。 该小组的许多建议涉及完全属秘书长权限范围的事项,而其余建议则需要联合国各立法机构的批准和支持。我敦促所有会员国同我一起审查、批准和支持这些建议的实施。在这方面,我要高兴地通知你,我已指定常务副秘书长负责落实该报告的建议并指导制订一份详细的实施计划。我将把这份计划提交给大会和安全理事会。 我非常希望,该小组的建议,尤其是其执行摘要,能受到将于2000年9月来纽约参加千年首脑会议的所有领导人的注意。这次历史性的高级别会议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使我们能够开启一个振兴联合国营造和建设和平的能力的进程。我请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提供支持,将该报告所确立的含意深远的议程转变为现实。科菲· 安南(签名)
联合国和平行动问题小组主席 拉赫达尔·卜拉希米(签字)
1. 以《联合国宪章》的话说,成立联合国是为了“欲免后世再遭战祸”。迎接这项挑战是本组织最重要的职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它所要服务的人民据以判断它的准绳。在过去十年间,联合国一再未能负起这项职责;今天它也仍然无法更好地负起这项职责。没有重大的体制变革、更多的财务支助以及会员国方面重新作出承诺,联合国将无法执行会员国今后指派给它的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的重要任务。有许多任务不应该要求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来承担,也有许多地方它们不应该前往。但是在联合国真的派遣部队去支持和平时,它们必须有准备地对抗遗留下来的战争和暴力势力,它们必须有能力和决心打败它们。 2. 秘书长要求这个由在预防冲突、维持和平问题和建设和平各方面有经验的个人组成的联合国和平行动问题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评估现行制度的缺点及提出坦白、具体和切合实际的改革建议。我们的建议不仅针对政治和战略方面,并且也针对业务和组织上需要改进的领域。 3. 要使预防性倡议能缓和紧张局势和防止冲突,秘书长需要得到会员国明白、有力和持续的政治支持。就象联合国在过去十年屡次发现的,维持和平要完成任务,不论有多大的善意都不能取代显示有效力量的基本能力。然而,光有力量不能创造和平,它只能创造出可供建设和平的空间。 4. 换言之,未来的复杂行动成功的关键条件是政治支持、迅速部署态势有力的部队以及健全的建设和平战略。本报告的每项建议都旨在帮助确保这三个条件得到满足。最近在塞拉利昂的事件以及可能需要扩大联合国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的行动的艰难前景使得这方面更加迫切需要改变。 5. 这些改变-虽然是必不可少的-将不会有持久的影响,除非本组织的会员国认真地负起责任,训练和装备自己的部队,规定它们并使它们能够成为集体的工具,从而使它们能共同成功地克服和平受到的威胁。它们必须具有在政治上、财务上和运作上支持联合国的政治意志-一旦它们决定以联合国的身份行事-这样本组织才能成为有效的促进和平力量。 6. 小组提出的建议兼顾原则和实用性,同时尊重《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和文字以及本组织各立法机关各自的作用。它们以下列前提为根据: (a) 会员国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基本责任,而且必须加强向联合国系统提供的支助的质和量以使其履行这项责任; (b) 安全理事会的任务规定必须是明确的、可靠的和有足够资源的; (c) 联合国系统将把力量集中在预防冲突上,而且尽可能及早着手处理; (d) 联合国总部应更有效地收集和评价各种资料,包括设置一套更能查出和确认冲突或种族灭绝的威胁或危险的冲突预警系统; (e) 联合国系统在其和平与安全活动的所有方面坚持遵守和促进国际人权文书和标准及国际人道主义法是极其重要的; (f) 必须以真正一体化的方式建立联合国对预防性和冲突后的建设和平作出贡献的能力; (g) 极需要加强总部对和平行动的规划工作(包括应急规划工作); (h) 确认虽然联合国在规划、展开和执行传统的维持和平行动方面已获得大量专门知识,但它尚未获得迅速部署更复杂的行动和有效地维持它们所需的能力; (i) 必须向外地特派团提供素质高的领导人和管理人员,总部应给予他们较大的弹性和自主性,他们的任务范围应明确,应对花费和成果规定明确的责任标准; (j) 必须为总部和外地工作人员制订和坚持高水平的能力和忠诚标准,必须向他们提供工作和职业进展所需的训练和支持,以现代管理作法为指导,奖励好成绩,淘汰无能者; (k) 必须使总部和外地的每一个职员对自己的业绩负责,确认到必须为履行他们被指派的任务给予他们相称的责任、权力和资源。 7. 在本报告里,小组致力于讨论在联合国系统内许多迫切需要的改变。小组认为它的建议是联合国系统要有机会成为一个有效的、能运作的二十一世纪机构所需要进行的最低限度改变。(在全文中,各项主要建议均以粗体字摘述。) 8. 本报告所载直率的批评是小组集体的经验以及在联合国系统各阶层上所进行的面谈的反映。接受面谈或向小组提供书面投入的有200多人。资料来源包括会员国常驻代表团,包括安全理事会成员;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总部办事处(人权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总部、在其他联合国基金和方案总部与和平和安全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世界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及当前每个联合国和平行动的工作人员。(参考资料清单载于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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