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合国:进一步改革纲领

秘书长的报告

目录

|摘要|一.导言|二.中期计划|三.预算大纲|

|四.方案预算|五.监测和评价|

|六.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七.结论|

 


五.监测和评价


26.遵照《方案规划条例和细则》,每当两年期结束时,秘书长应当以核定方案预算所安排的产出完成情况为量度,监测成果。此外还要求进行深入评价和自我评价,以确定本组织的活动相对于其目标所具有的相关性、效率、效力和影响。内部监督事务厅总体负责秘书处的监测和评价职能。

27.秘书处和政府间机构花相当多的时间,在计划和预算通过前先对它们进行审查。但与之不相称的是,当预算或计划结束时,却几乎不花任何时间来评估取得的成果。此外,目前报告和评价方案执行情况的制度并没有总被用来帮助重订方案或影响引进新的方案。

28.目前的评价研究缺乏影响的原因部分是覆盖面不广。至于深入评价,每年只涉及一个或两个方案。虽然执行情况报告涉及所有的方案,但只是在最近才开始提供系统的定性评估。此外,大部分提交给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评价研究主要谈论执行问题。

29.委员会一再建议将评价报告提交给与每个方案有直接关系的政府间机构或专家机构。这个建议现在仍然有效,可以酌情作为取得重新界定方案实质内容的理想效果的第一步。但是,可能还需要有进一步的措施,因为政府间专门机构的审议往往注重实质性问题,而忽视秘书处在设计处理这些问题的工作方案中所起的作用。政府间专门机构在监测和评价秘书处的工作方面没起什么作用。

30.政府间专门机构只是在个别情况下设立了小组委员会,来审议秘书处的工作。结果,监测和评价工作几乎完全落在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身上。但是,用于审查联合国方案所取得的成果或影响的时间又很少,特别是相对于编制和审查拟议计划和预算的漫长过程而言。秘书长在其关于对中期计划和方案预算的政府间审查的报告(A/57/786)中设想加强方案和协调委员会在监测和评价本组织工作方面的作用。

31.另一个关切问题是,一些会员国显然不愿意允许对“相关性”和“影响”进行评价,尽管《方案规划条例和细则》要求这样做。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将这几个字从2002-2005年关于内部监督方案的中期计划中删去了。尽管会员国显然是决定本组织工作是否具有相关性的最后仲裁人,但会员国对开展的活动有否充分应对法定任务这一点进行定期审查似乎也是符合逻辑和十分重要的。这无疑符合大会2000年核可的按成果编制预算的做法。

32.关于本组织方案的“影响”问题,2002-2005年中期计划及有关的两年期方案预算中列出的目标、预期成果和绩效指标不仅是为了了解秘书处工作的质量或效率,而且是为了了解这些工作对造福于预定受益者或改善他们的条件所产生的效力和影响。这种评估其实是衡量本组织在何种程度上与会员国一起努力,设法实现了共同的目标。

33.目前正在作出若干改进。采用按成果编制预算的做法使方案主管又多了一项预测今后规划、方案需要和所需资源的工具。按成果编制预算要求使用逻辑框架,在实施前就说明目标、预期成果和绩效指标,并要求方案主管跟踪他们的指标。在两年期期间,自我监测和自我评价手段和制度对衡量实现预期成果的进展以及预测和筹备今后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

34.由于实行了按成果编制预算的做法,目前正在提议对2002-2003年报告时期采用经重大修改的两年期方案执行情况报告。新的报告格式将向会员国提供更多的信息,说明实现预期成果的情况,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单地定量罗列完成的产出。此外,将更为注重方案主管的评价。自我评价工作将找出哪些是行之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评价结果将用于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内部监督事务厅负责自我评价的质量标准和方法,并确保方案主管的自我评价和成果说明是可信和有用的。在执行情况报告中更为系统地使用自我评价的结论将使覆盖面达到很高的前后一致,这是深入评价和其他正式评价所无法达到的。

35.然而,当方案正处于演变的战略性时刻或为了解决政府间机构现有的关切时,正式评价对全面审查秘书处不同部门实施的方案、职能或活动仍是必要的。在其他组织,安排评价时包括不同的评价形式,以便达到不同的目的。

36.秘书长已提议,在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批准的评价时间表中加入专题评价。这种评价将审查与单一主题有关但在秘书处不同部门实施的活动。通过撰写特定摘要或针对特定读者的兴趣要点而更好地传递评价报告中表述的结论,也会有助于秘书处和政府间机构更好地利用评价成果。改善方案主管的自我评价工作以及确保更好地使用评价结论将要求作出努力,而这种努力若不分配专用资源是无法持久的。目前只有少数方案在这样做。

37.及时报告方案监测的结果和评价需要对加强全面规划和预算周期至关重要。方案执行情况报告涵盖两年时间,显然需要在该时期结束时撰写。但是,这时候已经通过了新时期的计划和预算。报告时间过迟便减少了它的作用。因此,必须探讨解决方法,诸如撰写中期审查或进度报告。还可以修改政府间讨论的时间表和议程。至于评价,进行评价的时间要灵活得多,在决定评价时间表时应该考虑有关各方对秘书处执行情况反馈信息的需要以及他们何时能最佳使用这种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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