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以上讨论的问题会影响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未来的作用。秘书长在其关于对中期计划和方案预算的政府间审查的报告(A/57/786)中建议大会审查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以期提高它在监测和评价方面的效力。如上所提到的,方案和协调委员会并没有总能尽守职权。
39.经过进一步的思考并考虑到上述关于中期计划和预算大纲的建议,现提议由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继续负责审查拟载于战略框架第一部分的中期计划(将更名为“两年期方案计划”)。审查预算大纲(战略框架的第二部分)和方案预算的工作将由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和第五委员会承担。如此安排可使方案和协调委员会不再象现在这样因相继审查中期计划和其后的拟议方案预算而重复审查目标、预期成果和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