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社会问题司
新生社会问题司内设一名司长,向执行秘书负责。
该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就新生社会问题所涉事项向亚太经社会、新生社会问题委员会、社会脆弱群体问题小组委员会和卫生与发展小组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服务;
(b) 对区域社会状况和趋势进行研究,协助成员国解决重大的社会发展问题,包括社会政策和脆弱群体融入社会,人口与生殖健康动力、移徙、卫生与发展包括卫生安全以及性别与发展;
(c) 提供咨询服务以加强社会发展政策、计划和方案,特别是下列问题:脆弱群体融入社会、人口与发展、卫生与发展、性别与发展;
(d) 促进区域合作,提供技术援助以提高国家能力来加强减轻贫穷和全球化管理的政策、计划和方案的社会层面;
(e) 加强国家能力来制定并执行政策和方案,增进残疾人、老年人、感染HIV/艾滋病的人、移徙者和其他脆弱群体的福利,使他们加入发展进程的主流;
(f) 促进区域合作,加强卫生和发展政策和方案能力,以便应付区域卫生挑战;
(g) 加强区域合作和国家能力,促进实现两性平等的政策和方案;
(h) 收集、分析并传播关于亚太经社会区域社会发展问题和方案的信息;
(i) 社会发展领域,酌情在区域协调会议的框架内同联合国其他机构和专门机构、区域政府间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