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与发展司
贫穷与发展司由一名司长领导,司长对执行秘书负责。
贫穷与发展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就贫穷与发展所涉问题向亚太经社会、减贫问题委员会和减贫做法小组委员会提供性质服务;
(b) 就区域的社会经济进步所涉问题进行分析调查和以政策为重点的研究,尤其注意宏观经济问题;
(c) 每年编写一期《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概览》,每两年出版一期《亚洲及太平洋发展杂志》,每年出版一期题为《发展论文》的专著,每次讨论一个专题;
(d) 确定经济管理在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减缓贫穷以及社会公正等领域面临的新挑战,并审查应付这种挑战的备选政策和体制框架;
(e) 向各国政府以及民间社会的伙伴提供咨询意见和援助,使他们加强能力,按照国际议定的发展目标,包括《联合国千年宣言》以及1992年以来联合国各次重大会议成果和国际协定中所载的目标来制定减贫方案和项目;
(f) 应要求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并举办贫穷与发展所涉领域的培训课程、讲习会和讨论会;
(g) 查明、记录、分析、测试和传播区域内减贫方面的良好做法,并建立政府所有各级及其民间社会伙伴调整适用这些经验教训的能力;
(h) 加强地方当局、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学术机构和其他区域或次区域团体等区域网络的能力来制定针对亚洲和太平洋区域减贫问题的区域方案;
(i) 向亚洲及太平洋发展副作物以减轻贫穷中心提供实质性支助。